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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市邗江区供销合作社:
“三个强化”提升社有企业发展质量
发布日期:2023-06-06  浏览次数:次  字体:【

社有企业是服务三农的重要支撑和载体,加强社有企业监督管理,促进社有企业健康持续发展,关乎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大局。今年以来,扬州市邗江区供销合作社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社有企业监督管理。

一是强化制度建设,规范社有企业行为。邗江区供销合作社坚持“用制度管人管事”的原则,参照省社、市社有关文件,结合自身实际,出台《邗江区供销联社关于进一步加强社有企业管理的意见》,全面加强对社有企业在组织人事管理、财务管理、经营管理、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把控力度,在制度落实上加大责任追究,形成建制度、抓执行、强问责的监管闭环,以制度规范企业运营。

二是强化资产管理,推动资产保值增值。制定社有资产维修制度,针对社有资产维修申报与验收,严把质量关,严审资金项,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、可行性进行监督和指导;全面推行资产租赁公开拍租,阳光竞价,做到租赁交易透明化、公开化,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、减少人情租赁,进一步促进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化、程序化、规范化,保证社有资产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,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。

三是强化财务监督,促进企业管理规范。出台《邗江区供销合作联社企业资金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办法》,保证系统内资金的统一管理与分配,做到资金使用事前有计划、事中有控制、事后有检查,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强化系统内资金管控。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,切实解决企业财会人员会计基础差、业务水平参差不齐、工作责任心不强等实际问题,不断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。(扬州市邗江区社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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